(略) (略) 年产22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9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略) 年产22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鞋底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 (略) (略) (略) 仰义沿江工业区后京村温金路4208号五层的厂房进行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2009m2,设计年产220万双鞋底。
企业于2017年8月投入生产,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于2017年9月14日经鹿城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停产并缴纳罚款。后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22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鹿环建[2018]32号),企业于2018年5月重新开工建设,于2018年8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因TPU产品、仿底革鞋底和橡胶鞋底的喷漆工序等暂停生产,现实际年产20万双橡胶鞋底,本次为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2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比16.7%。
(三)验收范围
(略) (略) 年产22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因TPU产品、仿底革鞋底和橡胶鞋底的喷漆工序等停产,设备撤下,详见表2-1,现实际年产20万双橡胶鞋底,本次为分期验收,硫化工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0米高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 (略) 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硫化工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0米高排放;拉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尾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及次品和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浙江中环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根据温环发〔2023〕31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内容,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硫化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东侧和南侧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测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22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略)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