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2-2023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T—ZFCG—*)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3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新区迎宾大道2042号滨海浙商大厦A座19层19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T—ZFCG—* 项目名称:2022-2023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元 最高限价: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享受政策;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享受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根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的规定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或公证书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到 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迎宾大道2042号滨海浙商大厦A座19层1912 方式:1)非现场发售,由于疫情原因,减少非必要接触。供应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若为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人章)、③在《 (略) (略) 》(网址:http://www.ccgp-http://**/)*@*63.com。供应商发送资料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采购文件费汇款账户:户名:天津 (略) ;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 (略) 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开具发票需提供(①、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天津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除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2)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 (略) (略) 》(http://www.ccgp-http://**/)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开具发票需提供(①、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天津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除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 (略) 和平区拉萨道2号增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迎宾大道2042号滨海浙商大厦A座19层1912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欢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