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加强乡土科技人才队*建设,更好推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科技特派员引进应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模式,转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深入基层提供技术服务,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备案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特派员。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尚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三)每名科技特派员限申报1项科技特派员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指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莒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配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作用。
(六)项目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社会信用体系”标准等相关要求。
(七)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八)已获得其他政府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需科技特派员本人和派出单位共同承诺。
三、申报要求
科技特派员填写《莒县县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申请书》(附件1),经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推荐至县科技局,县科技局综合考虑项目申报数量、项目质量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推荐函、《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四份)、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县科技局,*@*ttp://**,联系电话:0633-*。
四、支持措施
1.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实施期结束后县科技局组织开展项目评选,根据项目成效从备案项目中择优给予政策扶持。
2.优先支持在上年度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中得分高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
附件:1.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申请书附件1: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书.doc
2.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莒县科技特派员项目备案汇总表.xlsx
莒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