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子河上游(东外环—原石子河水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本次河道治理段起点为原石子河水库下游,终点为东环路,河道中心线长度4425m,其中,原石子河水库下游~河头村段(中心线桩号H0+040~H4+240)按20年一遇洪水设防,河头村~东环路段(中心线桩号H4+240~H4+465)按50年一遇洪水设防。
2022年9月 (略)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潞州审批发【2022】270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根据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工程环评及实际建设内容对比情况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主体工程 | 河道防洪工程 | 河道治理段设计起点(原石子河水库下游)至河头村段(H0+000~H4+240段):河道两岸均为崖体,按照按20年一遇洪水设防,主要建筑物(护岸)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拦砂坎)级别为5级。 建设7道拦砂砍、2道过水路面。 | 河道治理段起点(原石子河水库下游)至河头村段桩号变更为(H0+040~H4+240),其余与环评一致 | ||
河头村至东环路段(H4+240~H4+465段):城市防洪工程等别为Ⅲ等,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 | 与环评一致 | ||||
拆除H2+777处废弃土坝过水涵,修整沿线桥梁、涵洞 | 与环评一致 | ||||
水质提升工程 | 河道清淤:为从石桥村铁路至东环路桥(桩号H0+000~H4+464.98范围),河道清淤长度约4.46km,清淤量约26436m3。 | 河道清淤为从石桥村铁路至东环路桥(桩号H0+040~H4+464.98范围),河道清淤长度约4.42km,清淤量约30900m3。 | |||
河道复氧:河道上游约0.75km(H0+000~H0+750范围)、河道中段约1.75km(H2+750~H3+500范围)及河道下游0.25km(H4+000~H4+250范围)通过设置的拦沙坎跌水曝气,增加河道水体溶氧量。 | 河道上游约0.71km(H0+040~H0+750范围),其余与环评一致 | ||||
水动力改善:河道下游约0.2km(H4+250~H4+450范围)内河道水域面积较大,通过水泵将水从下游提升至上游死水区域布水的方式构造流场,利用水头进行充氧。 | 与环评一致 | ||||
生态修复:通过河道基地改良、微地形重塑、生态河床构建、生态系统营建、多元耦合高效水质净化系统构建等措施,对石子河进行生态修复,水生植物面积约55840m2。 | 水生植物面积约57716m2。其余与环评一致 | ||||
下游生态治理 | 下游生态治理工程东起河头村(桩号H3+980),西至东环路(桩号H4+465),两岸绿地依托现状地形,打造入城段河道生态带,以绿为裳,联通步道,提升场地生态品质, (略) 公共空间。治理面积总面积约57295m2(约85.94亩),其中*地面积约40509m2,水域面积约16786m2。 | 与环评一致 | |||
辅助工程 | 施工营地 | 固定营地 | 本项目施工期间设置固定施工营地一处,位于东环路 (略) (略) 北侧的空地。占地面积3000m2。存在部分房屋及硬化空地。本项目可利用现有的房屋及空地方便本项目物料转运。 | 利用现有的空闲房屋及空地,用于堆放材料,停放运输车辆。项目各施工营地均接近,方便物料转运。 | 固定营地占地面积变更为1000m2。其余与环评一致 |
临时营地 | 临时营地1设在东环路与府后东街东南角的原为汽车养护中心,现已停业。占地面积2100m2。 | ||||
临时营地2设在壶口村北侧的空置厂房内,占地面积650m2。 | |||||
施工人员住宿 | 施工人员不在施工营地住宿,就近租用周边农村房屋住宿,依托农民现有的生活设施。居住点为壶口村。 | 与环评一致 | |||
淤泥堆积池 | 在固定营地内设一个清淤堆积池,占地面积约200m2,深1.5m,防渗面积约300m2,设有土工膜防渗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
施工道路 | 本项目河道内利用无水河道内敷设施工道路,依据工程设计,在壶口村与现有道路交叉点设缓坡可以下至河道下部进行施工。 渠道两侧岸边内部布置5m宽施工临时通道,可部分利用现有道路,少量路段进行敷设,长度约3000m(面积52.55亩),工程结束后依据河道内设置进行生态恢复。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泵房供电 | 泵房用电沿村庄内配置用电线路,固定施工营地自备2台柴油发电机备用。 | 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1)施工营地不住宿,生活废水在依托农村生活设施; 2)洗车平台废水,沉淀池处理后现场回用洒水抑尘; 3)基槽排水池处理后,排入下游河道; | 与环评一致 | ||
固废 | 1)底泥无金属超标,清淤产生固废,经脱水处理后的底泥与营养土按比例混合后,用于本 (略) 内周边生态绿化或生态恢复资源化利用; 2)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专用车辆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3)施工营地不住宿,生活垃圾依托农村现有的收集设施。 | 与环评一致 | |||
废气 | 1)施工期间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购买商砼;施工现场物料堆场苫盖,避免扬尘; 2)河道堤防削坡开挖工程采取湿式除尘作业方式,水雾降尘; 3)施工机械和运输汽车选用符合国标要求的车辆,保持机械车辆良好状况; 4)施工车辆道路扬尘影响范围小,保持道路清洁,定期洒水抑尘。 | 与环评一致 | |||
噪声 | 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运输车辆鸣笛。 2)运营期提升泵采用潜水排污泵,噪声影响较小。 | 与环评一致 | |||
生态保护工程 | 1)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生态绿化; 2)清表土方单独暂存,苫盖,用于堤防两岸绿化用土; 3)加强下游生态治理,总面积57295m2 4)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红线范围,减少周边生态影响。 | 与环评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