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项目名称: (略) 瓯江口一期E-02-07、E-09-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3年9月(温政函〔2023〕78号文件批复)
规划编制单位: (略) 规 (略)
一、规划修改范围
东至瓯江口一期E-02-10等地块,南至瓯绣大道,西至雁辉河,北至瓯锦河;东至霓荣南路,南至瓯华路,西至霓景路,北至瓯绣大道。规划用地面积约153公顷。
二、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地块实际建设条件和优化后道路线位,调整了原控规E-02-07、E-09-02等地块的界线,统筹布局居住、商业、教育等用地。
三、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地块的实际建设条件、日照影响等因素,明确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其中新建居住用地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四、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按照《 (略)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技术性规定》以及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教育、体育、文化等公配设施进行合理布局。
五、城市四线修改
本次规划结合用地布局调整了修 (略) 四线。调整后蓝线面积增加约0.1公顷,绿线面积增加约0.9公顷,黄线面积增加约1.32公顷。
六、道路交通修改
本次规划调整结合用地布局调整了双瓯大道东侧1条支路线位,并将灵乐街线位向东延伸至规划E-09-01a地块,同时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要求对各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
七、城市设计指引
整体风貌特征:整体建筑风格统一、时尚、简约,并采用多层次绿化空间体系,体现出多元融合的瓯越文化特色。
建筑群体关系:重点控制瓯绣大 (略) 界面形态,形成富有变化且具有丰 (略) 天际线。临近站点地块的商业、商务建筑设计宜与轨道站点形成呼应,塑造进退有序、对比丰富的空间。
建筑风格色彩:瓯绣大道、双瓯大道沿线建筑在建筑尺度、材料、色彩等方面应协调统一。瓯绣大道、双瓯大道沿线住宅建筑宜平行道路布置,且住宅建筑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居住建筑宜运用淡雅的色彩,营造舒适的生活氛围;商业、商务建筑建筑基调色建议采用高明度的中低艳度色,打造温暖明亮的氛围。
建筑布局与视廊:重要界面(主干道、临河)的住宅建筑布局或朝向应开敞、通透,提供人行视线通廊,避免景观资源被连续展开的建筑物遮挡。
公共开放空间:鼓励结合主要交通性道路及沿路、沿河绿地打造连贯的步行及骑行道,加强轨道站点周边的慢行交通组织。鼓励通过架空廊道、立体天桥、慢行步道串联站点、滨水区及周边地块,构建社区复合立体步行体系,优化步行空间体验。沿双瓯河地块建筑整体遵循“近低远高、近疏远密、层次丰富”的设计原则, (略) 天际线。沿河公共性较强的建筑鼓励底层开放与复合的空间设计,如设置架空、中庭等开放空间。沿河公园绿地应统一考虑景观设计、慢行组织、滨水岸线形式,通过水面宽度的收放变化营造趣味的水街景观,设置台阶、平台、桥梁等设施或广场等场所,强调亲水的可达性与趣味性。
第五立面要求:本片区管控“第五立面”时,应 (略) 设计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和人文特点, (略) 整体环境相和谐。本片区应按照“飞行视域区”特色主题区域进行管控,塑造规整简洁的建筑外轮廓线条,加强夜景亮化设计,宜采用绿化屋面,在确保安全稳固的前提下,结合景观艺术图案化的设计手段,营造富有艺术特色的“第五立面”。应结合建筑功能类型,针对屋顶风貌、屋顶风格、屋顶形式、屋顶功能等要素进行分类管控。屋面附属设施应贯彻“融合、遮蔽、美化”的建设要求。后续具体地块在规划条件出具阶段应根据《 (略) 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深化明确管控内容。
八、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3、地块编号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