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贺西煤矿设备库工程项目的混凝土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00元。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5.交货地点: (略) 柳林县贺西煤矿设备库工程项目6.技术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 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 标准及检测方法。 (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 (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 #、《建设用卵石、碎石》GB#-2011,水泥满足《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 要求性能。如在使用过程中#方对材料有特殊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7.验收方式及要求:满足商品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强度等级、需用数量、交货时间、浇筑方式、技术质量要求等,以#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所列明细规格、 数量为准组织供应。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供货完毕后支付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额的60%,在工程竣工后支付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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