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24kt/a1,1,1,2-四氟*烷(R134a)等系列产品储存与充装智能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21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投入智能充装线、气雾罐充装线、储罐、灌装泵、电子秤、坦克箱、大钢瓶等主要设备,采用物理灌装工艺生产环保制冷剂,新增年产24kt/a1,1,1,2-四氟*烷(R134a)等系列产品的储存与充装能力,最终形成年产36kt/a1,1,1,2-四氟*烷(R134a)等系列产品的储存与充装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充装废气经自带气包回收装置回收,装卸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外排水一并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①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高效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修;②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③将风机、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防护措施;④合理布置生产设备;⑤厂房四周加强绿化;⑥夜间不生产。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