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水利局、水管总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新水规〔2022〕2号)规定,昌吉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对玛纳斯县玛纳斯河水利管理处白土坑水库、新户坪水库、塔西河流域管理处石建房渠首水闸、石门子水库、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大海子 (略) 水磨河城区段水磨河上游段右岸防洪堤进行了现场评价验收。根据评价结果,拟批准白土坑水库、新户坪水库、石建房渠首水闸、石门子水库、大海子水库和水磨河城区段水磨河上游段右岸防洪堤通过州级评价,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孟 玉 秦玉盼
联系电话(传真):0994-*
地址: (略) 建设路468号
邮编:*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