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就采购血气分 (略) 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LZFY-S *** )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ZFY-S ***
二、采购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设 备 名 称 |
标段 |
数 量 |
血气分析仪 |
A分标:血气生化分析仪 |
1台 |
B分标: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
1台 |
磋商人须 (略) 整体磋商。详细技术规格、 (略) 标准等详见磋商文 (略) 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 (略) 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交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复印件(招标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招标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招标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3日8:00-12:00,14:45-17:45(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略) 办(地点: (略) 中区映山街50号20楼)领取磋商文件;也可通过扫描上述证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 63.com)的形式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报名截止时间: * 日17:45时
七、请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磋商确认函》 (略) 办。
八、磋商 (略) 通知。现场磋商时供应商自带响应文 (略) 。
采购联系人: |
(略) 办 |
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中区映山街50号20楼 |
邮箱 |
* 63.com |
邮编: |
*** |
(略) 办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