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新恒 (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略) (略) 新丰 (略) 南, (略) 西侧 | 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 | 项目投资*元,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闲置厂房( (略) )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新建研发车间,购置超临界模压发泡实验线、万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塑料导热系数测定仪等先进设备,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不涉及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纳管, (略) 联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海,尾水中的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中,并存放于室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 3、固体污染物:①废边角料(试验废料):外售综合利用。②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安全暂存,委托东阳 (略) 进 (略) 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683 (略) (略) 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