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第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3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2: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3: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4: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采购包5: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如为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如为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如为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如为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如为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02号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68.16万元(包1预算:250.70万元;包2预算:20.16万元;包3预算:70万元;包4预算:25万元;包5预算:2.30万元)。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船山区和平西路
联系方式: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阳致诚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02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
利阳致诚 (略)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