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3〕5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西华头3#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现状小路、南至现状小路、西至规划马潭路江、北至明州路。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西华头3#地块 | 48503 | ≤30 | >1.0、≤2.4 | ≥35 | 商住混合用地、道路、防护绿地 | 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 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50648 | 1013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西华头3#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55648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配的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建设、房源选定、移交接受等程序参照《 (略) 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6号)执行。竞配的住宅用房建成 (略) 城投集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7日下午4:00,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下午4:00,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网上拍卖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10: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宁波 (略) 签订《西华头3#地块购买协议》和《西华头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在竞买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协议。
(二)西华头3# (略) 道路面积8481平方米,配建标准1800元/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115平方米,配建标准400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
(三)西华头3#地块配建安置房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项目开发建成后,由慈溪城投集团指定对象按可销售安置房10800元/平方米、车位4万元/只的价格购买(扣除无偿移交的竞配建部分(若有),具体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配套用房、杂物间、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项目剩余部分须整体同步无偿移交慈溪城投集团指定对象,慈溪城投集团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3〕5号),明确地块在防空地下室建成后,直接移交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
(五)网上拍卖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拍卖结束,拍卖不成交。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
(七)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付款期限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十)土地交付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十二)联系方式
1.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徐先生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