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线,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核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检等方式,进行项目地块土壤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供后续管理参考。本项目地块调查总体结论为:
汉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汉源县富泉镇富泉社区,地块中心桩点坐标东经102°38′30.55″,北纬29°22′39.67″,面积39.17亩,*平方米。地块北至富泉社区农用地及桂园酒店,南至规划 (略) ,西至富泉社区农用地,东至汉源湖富泉段湖堤加固项目工地。
调查结果表明:
(1)规划符合性
汉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地块用 (略) 用地,符合《汉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
(2)地块历史
历史上至调查阶段,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无规模化养殖情形,不涉及工业污水农灌。
(3)地块现状
地块尚未完成征收,现状为农户种植的各类农作物。
(4)相邻地块
相邻地块历史上和当前也一直为农用地。
(5)当前和历史活动污染影响
地块在农用地期间无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工业污水农灌,不施用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除草剂、膨大剂、催熟剂等),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6)土壤快检
(略) 格布点法进行土壤快检,所有点位土壤重金属指标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和引用的标准,与对照点相比,浓度水平一致。
(7)农灌水检测
经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农灌沟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对用地历史追溯、对现状现场踏勘、对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分析,结合土壤快检及农灌水实验室测试结果,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认为:汉 (略) (略) 区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