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球溪河及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批次)澄清函01
致潜在投标人:
资中县球溪河及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批次)工程量清单中总说明(2)税金:投标人应根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应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按9%,附加税按0.313%进行报价)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结算时综合附加税税 (略) 区0.313%计取,计税基数为税前不含税工程造价。与造价汇总附加税0.261%不构成对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附加税以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0.261%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资中 (略)
代理机构:中天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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