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2/614、639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江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 (略) 22号 | | 320 |
| 江苏 (略) | | 孙飘扬 |
| 550 | | 550 |
| 2024-11-30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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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拟拆除612/614车间、639车间原有的两套采用“一级碱喷淋+一级白油吸收”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新建两套采用 “碱液喷淋+水喷淋+高效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后 612/614车间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为*立方米/小时、639车间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为*立方米/小时。 改造后612/614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范围包括612车间、614车间、616南车间,预留部分处理能力接入周边其它生产设施产生尾气;639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收集范围包含639车间及周边附属设施。收集后废气经新建设施处理后经改造后的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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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612/614/616南车间、639车间废气采取碱液喷淋 水喷淋 高效除雾 活性炭吸附脱附措施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吸收废水、脱附冷凝废水和清洁用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措施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纳管排放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环保措施: 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脱附有机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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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