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气象观测站、作业阵地等
公示时间:2024-07-29
受理时间:2024-07-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主要影响为电磁辐射,拟采取以下措施:建设单位在雷达附近设置警示装置和防护指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攀爬进入观测站,防止公众进入到雷达天线主瓣照射区域。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无反馈情况。
联系人:范雪波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通 (略) (略) 2号楼
传真电话:0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