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湖南贝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搭建独立第三方外科大动物实验室,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前实验研究需要,外科大动物实验室需要配备单独用于动物介入诊疗的场所,湖南贝 (略) 在海凭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7#栋2楼建设1间DSA机房及配套用房,并配备1台飞利浦Azurion 3M15型DSA(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单球管X射线机),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2023年12月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湘环许决字[2023]359号文件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予以批复。2024年9月20日,湖南贝 (略) 首次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湘环辐证〔(略)〕号),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本次验收内容为海凭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7#栋2楼建设1间DSA机房及配套用房。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项目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开展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相比,建设地点、内容和建设规模等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制定了相关制度,已基本落实本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及环保措施情况基本已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辐射防护效果验证分析
(1)本次验收的DSA机房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辐射屏蔽措施,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机房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均低于2.5μSv/h的剂量率控制目标值,满足验收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略))的相关要求。
(2)根据估算,本项目运行后对工作人员所造成的最大附加辐射剂量低于年剂量管理目标限值、对周围公众所造成的最大附加辐射剂量也低于年剂量管理目标限值,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职业人员和公众个人剂量限值的规定。因此,项目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效果满足要求。
(3)本次验收的设备机房已按环评要求设置了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灯-机连锁系统、观察窗及对讲系统、机械通风装置,配备了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检测仪器,可满足辐射防护工作的需要。
2、辐射防护管理核查
(1)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建设单位已经成立了放射防护及辐射安全管理小组, (略) 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调整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辐射事故预防措施 (略) 理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与场所辐射水平监测计划》、《DSA 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放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和健康管理制度》、《射线机房流动人员管理办法》、《射线机房台账管理办法》、《DSA 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的确定》等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并已将有关制度张贴上墙。,其内容切实可行,相关制度已上墙。
(2)人员配备及管理:辐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无异常,开展了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均获得了辐射安全培训证书。
(3)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充足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略))标准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配备的防护用品能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略))标准要求及辐射防护工作需要。
(4)辐射水平监测:建设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了1台辐射检测仪,辐射工作人员已按照监测计划开展了自主监测,监测结果无异常。
四、验收结论
湖南贝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有效地保护了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质量。因此,就放射性污染防治而言,达到了验收标准。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3日(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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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主任,(略)
地址: (略) (略) 二段166号海凭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7#栋101
邮箱:*@*q.com
验收公示全文本:
湖南贝 (略) 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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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贝 (略)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