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人及一位被执行人,另两位执行人电话关机因此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
(略) 合 (略) 将于2022年11月3日10时至2022年11月4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合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合川区工业园区堰口村五社、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堰口村5社的2幢工业厂房及地上无证建筑物
据评估报告显示:
1. (略) 合川区工业园区堰口村五社:权证号: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9246㎡,套内面积:9200㎡;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钢结构;所在楼层:第1层。
2. (略)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堰口村5社:权证号: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6739.14㎡,套内面积:6555.6㎡;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楼层:负1-6层。
3. (略) 合川区工业园区堰口村五社宗地上的无证建筑物:
估价对象 | 幢号 | 序号 | 楼层 | 套内面积(㎡) | 建筑面积(㎡) |
1 | 第1 | 食堂及宿舍 | 第1 | 1099.13 | 1099.13 |
食堂及宿舍 | 第2 | 317.64 | 317.64 | ||
2 | 第2 | 厕所 | 第1 | 86.63 | 86.63 |
3 | 第3 | 棚 | 第1 | 562.55 | 562.55 |
合计 | 2065.95 | 2065.95 |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抵押。
2.该标的已装修,采光一般,维护保养一般。
3.使用情况:部分有租赁:(1)、租赁建筑面积:2300㎡,租赁期为15年,即自2018年7月1日至2033年6月30日,每年租金*元,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租金按照厂房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9元/月,含发票及所有税费,租金单价暂定5年,每5年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单价。(2)、租赁建筑面积:2200㎡,租赁期为10年,厂房租金的支付: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厂房租金每月*元由*方按季度支付,即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支付本季度的租金。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厂房租金每月*元,支付方式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厂房租金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从2019年5月1日起的当月租金,应于上月底以前(即4月30日前)支付,以此类推。*方指定上述厂房租金,即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十五年的租金*元(大写:*佰***万零*佰元正)的五年过 (略) 场行情重新议价。具体租赁位置及租金缴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详见租赁合同)
部分案外人占用: (略) 提交租赁合同,要求带租拍卖, (略) 裁定驳回异议未支持,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部分房屋由案外人占用。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4.该标的有部分房间无法开门导致未能进入现场勘查,采光、户型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评估 (略) 合川区工业园区堰口村五社红线范围内无证建筑物的面积进行测绘,因房屋未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评估公司进行实地测绘并出具房屋面积中间成果,该成果不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无证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搭建,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以及确认具体房屋面积,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扣但不限于拆除或罚款产生的费用)。
6.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所有权及无证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
7.未标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规划等事项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评估价:3664.*元,起拍价:205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倍)。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安排);看样预约:重庆 (略) 联系电话:400-*或登录http://**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物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 (略) 。
(户名: (略) 合 (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分行南新支行,账号:*1786)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欠费情况:物管费、水、电欠费不详。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 (略) 合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 (略) 联系。
7. (略) 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本次拍卖包含无证建筑物,现状交付,意向竞买人成功竞拍后,相应风险损失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屋涉及部分租赁,带租拍卖,具体租赁情况参考附件合同,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并充分了解。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 (略)
咨询电话:400-*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合 (略) 咨询电话:张法官023-*
(略) 合 (略) 举报监督电话:023-*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略) 合 (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