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2023年第一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根据《 (略) 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 (略) 级矿业权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土资规〔2018〕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秦安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地矿股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该2个评估项目由1家评估结构评估(填写报名表时将1、2号项目同时填写)。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粘土矿);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先将报名表和承诺函传真至我局,再以信函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达的时间以秦安县邮戳为准。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后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时间安排
2023年4月3日-4月10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同时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4月11日-4月17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地矿股。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秦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秦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秦安县自然资源局。秦安县自然资源局二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自然资源局
邮 编:*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话:0938-*080
邮 箱:*@*q.com
传真: 0938-*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2023年4月3日
注:如果拟参加评估的执业评估师和人员构成不同,按评估项目分别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