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机构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长 (略) 空分装备及钠电负极材料原料、碳分子筛建设项目 | 长 (略) | (略) 长兴县夹浦镇月明工业区*家桥413号 | 本项目拟对现有项目28.8亩厂区内部分已建厂房拆除重建,并新增19.7亩工业用地新建厂房,改造后全厂占地面积约48.5亩。企业对原审批的碳分子筛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产能不变,同时新增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原料生产线和空分装备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碳分子筛500吨、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原料5000吨、制氮机500台、制氧机100台、富集*烷提纯设备5台。 | 浙江 (略) (谢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