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绿色通道”采 (略) 重症治疗医疗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19:29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14:00 | ||
预算金额 | ¥3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艳、寇海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万福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振坤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艳、寇海宝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安和--报名回执单.pdf |
宁夏中 (略) 受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绿色通道”采 (略) 重症治疗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绿色通道”采 (略) 重症治疗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艳、寇海宝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原县万福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振坤 0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中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艳、寇海宝 095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监护仪 | 20 | 台 | |
2 | 输液泵 | 20 | 台 | |
3 | 微量注射泵 | 20 | 台 | |
4 | 成人有创呼吸机 | 4 | 台 | |
5 | 成人复苏气囊 | 10 | 套 | |
6 | 机械辅助排痰仪 | 2 | 台 | |
7 | 儿童呼吸机 | 1 | 台 | |
8 |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 1 | 台 | 允许进口 |
9 |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 | 4 | 台 | |
10 | 血气分析仪 | 1 | 台 | |
11 | 进口监护仪 | 10 | 台 | 允许进口 |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5、获取采购文件
5.1、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5.2、地点:宁夏中 (略)
5.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0元
6、响应文件提交
6.1、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7、开启:
7.1、时间:2023年0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海原县万福路)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