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 (略) 街村29、30组桥梁维修工程项目评标办法补充说明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如下: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8%。Q1、K1值由在开标前由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