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 (略) |
标的名称: | 安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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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 挂牌价格(万元): | * | 价格说明: | —— | ||
(略) 期: | 7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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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位于 (略) 那曲市 (略) 文化路,共 * 层,建筑面积 * . * 平米,简单装修。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本次交易通过西 (略) 专用账户结算。 *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 、付款期限: * 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西 (略)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除每年租金外,应付 * 万元押金给招租方,在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内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合格退还押金。 2、租赁 (略) 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 (略) 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 (略) 责任并赔偿损失。3、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 (略) 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他 * 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5、因国家政策 (略) 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 * 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 (略) 产生的各项费用, (略) 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本次招租标的涉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标的最终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向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提示:向以下 (略) 账户交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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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方式 | —— |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 (略) 置方法的,按照《西 (略) 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 (略) | |||||||||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 (略) 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 * 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 (略) 为之 * 的, (略) 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 (略) 处置。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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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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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略) 联系人: | 索朗次仁 | (略)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萌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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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 * 条 西 (略) ( (略) )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本中心对公开挂牌转让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 )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本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 (略) 对标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 (略) 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第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账户为准); * 、意向受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中心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 、涉及优先权的,意向 (略) 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书面证明材料(股 (略) 股东可不提交)。若逾期 (略) 不能确认优先权的,本中心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 、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层受让的,意向 (略) 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管理层承诺函》【模板下载】。 * 、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联合受让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 * )联合受让各方均应具 (略) 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 * )联合各方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模板下载】。协议应当载明各联合受让方的主体身份、受让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 * )由其中1个意向受让方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后, (略) 网上报名、网上竞价,并以该账户交纳保证金、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 * ) (略) 网上报名时,应同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以及其他联合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 * )若成功受让的,联合各方应提交各自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和《联合竞买协议》 (略) (略) 分支机构办理成交手续,或者由经授权的 * 方凭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原件办理手续, (略) 将不予认可联合受让事宜。 (略) 办公地址: (略) 市 (略) 中路2 (略) 院内东2楼 第十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 (略) 要求的金额交纳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账户为准)。 (略) 转账方式交纳的,应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受让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 (略) 无法及时确认受让资格的,由意 (略) 承担责任。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 第十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的 (略) 受让资格审核。 若受让资格未被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未被确认资格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 * 条 涉及单宗资产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当所有标的均无人出价时,意向受让方均无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当其中 * 个标的有人出价时, (略) 期限截止前,均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 (略) 或部分保证金。 (略) 审 (略) 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 (略) (略) 对应标的的报名。 第十 * 条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追加保证金,但已交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之和不得超 (略) 保证金的总额。意向受让方追加保证金成功的,本中心视为其自 (略) 分保证金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增加报名标的。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受让。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受让方交纳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要求的竞 (略) 上竞价。 第十 * 条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 * 十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 * 十 *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 * 十 * 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转让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转让标的由顺序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转让标的由出价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成功受让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 第 * 十 * 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由意 (略) 承担。 第 * 十 * 条 因意向受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受让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本中心有权暂缓竞价活动: * 、竞价平台 (略) 络、 (略) 网络出现故障的; *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 、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 、 (略) 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转 (略) 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 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中心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 *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关于受让的说明 第 * 十 * 条 意向 (略)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应根据公 (略) (略) 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 (略)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是指:1.以协议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 (略) 确认时, (略)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2.以竞价方式成交的, (略) 交易规则,被交易系统确认为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 第 * 十 * 条 (略) (略) 置。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 * 十条 本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 (略) 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本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本中心按照《西 (略) 服务费细化标准》(藏产权【 * 】 * 号)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 十 *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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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略) 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 (略) 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 (略) 西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 (略) 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略) 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 、信息披露风险 西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 (略) 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 (略) 发布,西 (略) 仅对披露 (略) 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 (略) 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 (略) 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略) 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 (略) 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略) 等规定参 (略) 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 (略) 为、西 (略) 指定第 * (略) 络竞价系统软 (略) 络故障等影响 (略) 的情形,西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 (略) 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 (略) 指定第 * 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 (略) 操作风险。 4. (略) 权风险。 (略)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略) 权规则》,否则 (略) 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 (略) 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 、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 (略) 指定第 * 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 * 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 (略) 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