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64 ㎡ | |
标的地址 | (略) 中区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第一层部分房屋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研究通过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济天泽评报字(2023)第1554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无 | |
标的简介 | 该房屋位于恒昌大厦第一层商铺,统一物业管理,有收费停车位。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 17.35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面积264平方米,单位价格1.8元/平方米/天起,年租金17.35万元起。出租方可给予至少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按半年度预支付,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每隔半年提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租房押金为年租金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十。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除下列经营活动之外,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合法行业:①夜总会、KTV、洗浴中心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②制造、运输、经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项目;③国家相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①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租方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④不同竞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⑥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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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消防、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 |||
保证金额 | 34700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可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