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分别如下:
抚宁区城镇职工2023年至2025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 (略) 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2 号)精神,需为我区约*名参保职工按照150元/人/年购买大病保险服务,保 障参保职工每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元后, (略) (含门诊特殊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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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抚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