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受理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7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66号北附楼54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 |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内赤湖工业园 | (略) | 江西励 (略) | 2024-4-22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