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略) 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E(略)9001)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和内容:若招标人需从中标内容中分离出单独分包,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招标人的工作。现修改为:删除这些内容。
二、保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三、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现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2.1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略)元的罚款,承包人承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2000元的罚款,承包人承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
五、原招标文件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及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略)供材料运到工地现场后,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费用仍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现修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及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原招标文件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1.2.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以内 。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不调整。现修改为:11.2.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以内 。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略) (略) 站(http://**:9095/y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闽越房 (略)
日 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