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申请人:
针对 (略) 市翔鹤楼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1、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其他主要人员7分项”提问:请招标人解释明确什么叫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人员配齐以及专业配套合理?同时请招标人明确此项具体评分细则,否则会给评委评分留下人为倾向可能而达不到公平公正竞争。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2、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主要施工技术人员项”提问:请明确是否申请人需要同时具有 * 个工种人员且每人得1分,还是 * 个工种当中只要有 * 个人员配置即可每人得1分 (每个工种不超过2个人)?否则会误导申请人提供资料准确性。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3、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机械设备7分项”提问:请招标人解释明确什么叫“可以充分满足本项施工需要得7分,不能满足得0分”?请招标人解释明确申请人充分满足条件是什么?否则会给评委评分留下人为倾向可能而达不到公平公正竞争。请招标人解释明确数控机床加工设备购买凭据具体指什么凭据,是合同还是发票或者收据?请招标人解释 (略) 相关报告等资料具体指什么?否则会给评委评分留下人为倾向可能而达不到公平公正竞争。
答复内容:“企业投入机械设备与本项目工程特性相匹配、且可以充分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具体要求在该评分项的1、2、项评分细则中有详细表述。
4、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列入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名单5分项”提问:(1)省级或市级重点扶持企业评选由企业自愿原则向省级 (略) 门提出,此为企业自愿原则, (略) (略) 门强制性评选标准,以此作为评分项,招标人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招标人解释清楚。(2)申请人本身具有很强的企业实力,不需要省级或者市级重点扶持,请招标人解释明确是否需要把不需要省级或市级扶持的企业排除在外?此项评分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5、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及9.3.1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中近 * 年(指 * 日以来,已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问:请招标人解释明确 * 日以来是不是指 * 日以后至开标前签订的合同不论竣工与否都可以作为类似业绩?
答复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及9.3.1项对工程业绩做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描述,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6、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第3条第3.1条第(8)项提问:请招标人解释明确“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中近年来具体指哪些年份或哪些年份段?
答复内容: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7条“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中已经明确为:“ * 年,指 * 日以来(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
7、异议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第1.4.3条第 * 项提问:请招标人解释明确“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 (略) 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是什么的含义?请招标人明确解 (略) 如何认定申请人存在的诉讼案件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略) 公平公正性。
答复内容:申请人如果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诉讼案件资料, (略) 跟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诉讼案件资料判断是否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异议内容: (略) 第 * 条及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问: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可承包工程范围“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可承包工程范围“高度 *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相关资质可承包工程范围规定,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都完全有能力独立承担翔鹤楼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任何信息可以提现此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资质才具备施工能力。 (略) 法不能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相违背,请招标人解释清楚。
答复内容: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有:仿古建筑施工、木作工程、墙面装饰浮雕、基础施工等需要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资质完成。且资格预审文件中已明确允许联合体申请该项目。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9、异议内容: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之规定, (略)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招标人于 * 日发布在 (略) 市公 (略) (略) 上的“ (略) (略) (代招标公告)”中没有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略) 的合法性。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 、异议内容:《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 * 条明确说明“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和第 * 条明确说明“ (略) 的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翔鹤楼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评分标准项“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分”第2条明确要求“投标人 *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 *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雕塑或浮雕墙业绩的加 5 分(最多得 * 分)”。此项要求明线存在限制和排斥潜 (略) 为,首先资格预审文件没有任何信息可以表明雕塑或者浮雕墙在整个项目中重要性,也没有任何信息表明雕塑和浮雕墙可以在整个项目中占比 * %的评分,招标人以此作为评分条件与上述第 * 条条例“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想适应”相违背;其次雕塑或者浮雕 (略) 业来说 (略) (略) 范围比较的小,主要集中在 (略) 省 (略) 、 (略) 省惠安、 (略) 省青田、 (略) 省曲阳 少部分区域,以此作为评分条件与上述第 * 条条例“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略) (略) 为。
(2)翔鹤楼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2.3条评分标准项“机械设备7分”明确要求投标人要有木作加工能力且具备 * (略) 房( (略) 房)、 * 立方/月加工能力和具有数控机床加工设备”等条件。首先资格预审文件体现不出木作加工能力在整个项目中的重要性,招标人此条件属于“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其次5 (略) 房及 * 立方米/月的加工量属于大 (略) 的加工能力,资格预审文件没有任何信息能体现出此项目需要如此大的加工能力,招标人此条件属于“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第 * 木作加工作为中国传统的工种,几千年来不需要数控机床加工设 (略) 复杂的工艺,招标人此条件要求属于“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复内容:因该项目包含浮雕工程,故需要浮雕墙业绩。 (略) 。
* 、质议内容: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技工人员要求需要木雕工、石雕工、泥塑工等工种, (略) 市未设此种类工种,目前只设有:瓦作、木作、油饰彩画工长/施工员证书。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 、质议内容: (略) 规定的雕塑或者浮雕墙业 (略) 业业绩, (略) 业业绩。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 、质议内容:预审文件规定企业无木作加工能力的需提供与木作材料供应商的 (略) 协议,但投标单位为施工企业,只需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协议用于购买或租赁木作成品材料,无需直接参与加工制作。
答复内容:见更正公告。
招标人: (略) 市政府投资工 (略)
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 址: (略) 市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 * - * 、 * 号
联 系 人: * 意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