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对X区环略环卫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G ## )补充如下:
一、第一章“询价公告”的“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4、所投产品应具有《车辆制造许可证》、《车辆检测报告书》、《出厂合格证》”,
修改为:“所投产品应具有《车辆检测报告书》、《出厂合格证》”。
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中:
“4、略投产品《车辆制造许可证》、《车辆检测报告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修改为:“略投产品《车辆检测报告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三、原开标时间“2017年11 月 6 日下午2时30分整”调整为“2017年11 月 7 日上午9时30分整”。
四、略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略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X市X区环略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