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 (略) 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竞得人应提供安置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901套。安置的楼栋户型为南北朝向,不得设有东西朝向的套房,安置房层高≥3米,住宅户型配比详见拍卖文件,其中:约#平方米的安置住宅由德化县笔石山 (略) 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指挥部)按人民币3800元/平方米向竞得人回购;约#平方米的安置住宅由安置户向竞得人进行扩购。回购价款和扩购价款拨付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 (2)在安置过程中,若竞得人按要求提供的房源出现剩余的,则回购部分由项目指挥部以人民币3800元/平方米、扩购部分由项目指挥部以人民币8220元/平方米一次性回购。若竞得人按要求预留的房源不够的,则竞得 (略) 场价提供房源给项目指挥部,市场价以项目指挥部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当时销售时点作为评估价报竞得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3)竞得人 (略) 北侧建设安置店面共11间,面积不少于628平方米,其中2间店面为双层店面。一层店面的层高≥3.8米,二层店面层高≥3.3米,单间店面建设要求为4.5米≤宽度≤5.0米,进深≤12米,进深超过12米的面积视为赠送,单间店面应设独立卫生间,双层店面应布置在11间店面的平均位置。其中约528平方米(二层107平方米)由项目指挥部按人民币4000元/平方米向竞得人回购,超过安置面积的部分由安置户按交房时同地段的安置店面(商业用房)市场价结算补交, (略) 场价由项目指挥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4)竞得人销售给安置户地下停车位的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商品房配建地下车位的销售价格,优惠后单个普通车位(包括机械车位)超过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个结算,单个子母车位超过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个结算。 其他未详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宗地编号: | G2024-01号 | 宗地面积: | #.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浔镇宝美村和#墘村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级别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83 | 十四等级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BA0059 | | 现状土地条件: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到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到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在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者等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5%(可分割销售)。 其他未详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 (略) 德化县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 银行账号:#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