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投资发 〔2023〕142号
(略) 烈士陵园修缮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略) 烈士陵园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烈士陵园修缮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江苏 (略) 对初步设计概算书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位置
(略) 烈士陵园(鼓楼岗119号)。
二、项目代码
2211-*-04-01-*。
三、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更换烈士纪念碑和烈士纪念馆外墙石材,烈士纪念碑外墙更换面积约852平方米,纪念馆外墙更换面积约2240平方米,拆除原有墙柱面饰面,重做主次龙骨和挂件。干挂采用25毫米厚干挂花岗岩饰面,下部采用30-60毫米厚蘑菇石饰面,纪念碑采用南疆红花岗岩,纪念馆采用虾红花岗岩。
部分场地铺装更换,包括忠烈亭地面铺装约208平方米、英烈亭地面铺装约132平方米,拆除原有面层和基层,基层采用150毫米厚C20混凝土垫层,30毫米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面层为3厘米厚芝麻灰花岗岩;停车场地面铺装约452平方米,拆除原有面层和基层,基层采用200毫米厚灰土垫层,上铺150毫米厚C20混凝土,内置直径6毫米、间距200毫米单层钢丝网,30毫米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面层为5厘米芝麻灰花岗岩。
北侧围墙长214米,高度1.5米,东侧围墙长90米,高度2米,采用黑色镀锌方管间距110毫米,主立柱为100×100毫米、壁厚4毫米方管,次立柱为25×25毫米、壁厚1.5毫米方管。
四、工程概算
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49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61万元,基本预备费23.57万元。本项目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总投资应严格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需增加项目概算的, (略) 政府同意;概算调整前,项目应暂缓施工。
请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按此批复开展施工设计,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及时做好单项竣工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