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农业抗旱、降低火险气象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等作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2024年全年,适时开展火箭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地点:申家庄作业点、大塔则口作业点。
三、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
1.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逗留、围观,过往行人、车辆必须服从作业人员的安全警戒管理。
2.若发现未爆故障火箭弹,应立即向气象部门(联系电话:*)或所在地派出所报告,等待专业人员处理,严禁自行移动、敲打、拆解或藏匿故障弹等。
四、责任追究: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私自移动、敲打、拆解或藏匿故障弹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如同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编造虚假安全事故、散布谣言等造成社会恐慌和其他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公告。
新河县气象局 新河县公安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