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4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海阳文化 (略) 中国海阳生态文旅综合提升项目 | 海环审【2025】001号 | 2025年1月6日 |
海阳招 (略) (略) 招 (略) 提升改造项目 | 海环审【2025】002号 | 2025年1月6日 |
关于对海阳文化 (略) 中国海阳生态文旅综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5】001号
海阳文化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海阳文化 (略) 中国海阳生态文旅综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 部令 第4号),该 (略) 站、登报、公示张贴,公众无异议,通过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海阳文化 (略) 中国海阳生态文旅综合提升项目位于招虎山自 (略)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847°,东经121.21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体修复、道路改造、河道治理、景观绿化等。其中,山体修复工程包括山体侧加固挡土墙及清理松动的山体,加固挡土墙总长度5800m,山脚下碎石垃圾整理工程量*m3。道路改造工 (略) 改造提升以及森林消防通道建设,道路改造提 (略) 2100m,森林消防通道建设1387m。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护岸修复、河道清理,护岸修复工程量3500m2,河道清理1500m。景观绿化工程主要 (略) 入口精神堡垒、漫步道、房车营地、生态停车场、坝上花海等,改造面积*m2,并配套购置桌凳等附属设施30套。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860m2,包含导向、集散、解说、公共服务等功能。项目建 (略) 容量为2000人/d。项目占地5420.04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8-*-04-01-*),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现有松林居、漂流项目、朔水寻源项目、滑索项目及本次提升改造项目等旅游项目均已纳入《海阳招虎山省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0-2029年)》和《海阳招虎山省级自 (略) 生态旅游活动方案(2018-2026年)》。项目 (略) 自然资 (略)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和关于方圆街道西兰沟村森林消防通道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选址基本合理。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按《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和《方圆街道西石兰沟村森林消防通道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相关要求。应限制游客中心规模,控制游客流量,防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要扩大已有接待量,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限制接待量和规模。不得扩大已有旅游设施规模,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2、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 (略) 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清淤过程产生淤泥恶臭应采取设置围挡、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机械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油料,并保持其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 (略) 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清除淤泥压滤产生压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景观绿化、场地平整,严禁弃渣乱扔乱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木材、钢材、砖头、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拆除建筑垃圾、铁丝等杂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堆置场堆置,不允许在招虎山自 (略) (略) 置。施工期产生的清淤就近填埋,用作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略) 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场区开挖与平整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3、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落实雨、 (略) 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餐饮废水经 (略) 理后,由签订污水 (略) 理协议的单位进行 (略) 置。
②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建的食堂所用燃料应为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通过配套的油烟 (略) 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对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项目配设的公厕应加强通风,做到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保持公厕的清洁。垃圾桶设置点加强管理,收集的垃圾须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最大限度地减少臭气对游客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降低设备振动噪声,并对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等做 (略) 理。对 (略) 的车辆加强管理,安装减速带,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示等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并采取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类标准要求。
④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自 (略) 的有关政策,以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为主,加强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略) 内森林资源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等功能,禁止发生人为破坏现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禁止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
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影响植物生存 (略) 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清於过程中应建立截水、蓄水、放水联动机制,在确保最低生态下泄流量的同时,根据下游水质情况对截水量、蓄水量及放水量进行适当调整。
营运过程中按照环境容量控制游客量;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严禁 (略) 内排放;对参与性的游览活动 (略) 域进行,各构筑物周边采用“草灌乔结合”原则,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修复等。
5、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略) (略) 备案。
6、落实报告书提出环境监理措施。重点对清淤工程底泥堆场采取防渗、防雨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避免堆场地表径流影响水质。严禁油料泄露和随意倾倒废油料,以免造成土壤和水环境污染。严禁将污水、垃圾抛入周边水体。施工营地或施工现场应尽量远离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 (略) 定期监测噪声,及时纠正和采取缓解措施超过噪音标准情况。
7、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8、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在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 (略) 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林业、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关于对海阳招 (略) (略) 招 (略) 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5】002号
海阳招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海阳招 (略) (略) 招 (略) 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 部令 第4号),该 (略) 站、登报、公示张贴,公众无异议,通过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海阳招 (略) (略) 招 (略) 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招虎山自 (略)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847°,东经121.21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体修复工程、道路改造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山体修复工程包括山体侧加固挡土墙及清理松动的山体,加固挡土墙总长度9935m,山脚下碎石垃圾整理工程量*m3。道路改造工 (略) 改造提 (略) 两侧栏杆修复,道路改造提 (略) *m,工程量*m2;道路两侧栏杆修复*m。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护岸修复、河道清理以及坝桥修复,护岸修复工程量*m2,河道清理3030m,坝、大坝修复15道,桥、吊桥修复7座。景观绿化工程共计绿化面积*m2,并购置桌凳等附属设施150套。项目建 (略) 容量为2000人/d。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元。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5-*-04-01-*),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提升改造项目均已纳入《海阳招虎山省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0-2029年)》和《海阳招虎山省级自 (略) 生态旅游活动方案(2018-2026年)》。项目 (略) 自然资 (略)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选址基本合理。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按《 (略) 招 (略) 提升改造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相关要求。应限制游客中心规模,控制游客流量,防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要扩大已有接待量,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限制接待量和规模。不得扩大已有旅游设施规模,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2、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 (略) 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清淤过程产生淤泥恶臭应采取设置围挡、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机械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油料,并保持其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 (略) 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清除淤泥压滤产生压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景观绿化、场地平整,严禁弃渣乱扔乱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木材、钢材、砖头、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拆除建筑垃圾、铁丝等杂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堆置场堆置,不允许在招虎山自 (略) (略) 置。施工期产生的清淤就近填埋,用作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略) 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场区开挖与平整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3、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落实雨、 (略) 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餐饮废水经 (略) 理后,由签订污水 (略) 理协议的单位进行 (略) 置。
②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建的食堂所用燃料应为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通过配套的油烟 (略) 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对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项目配设的公厕应加强通风,做到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保持公厕的清洁。垃圾桶设置点加强管理,收集的垃圾须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最大限度地减少臭气对游客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降低设备振动噪声,并对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等做 (略) 理。对 (略) 的车辆加强管理,安装减速带,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示等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并采取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类标准要求。
④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自 (略) 的有关政策,维 (略) 生态系统的自然状态,禁止发生人为破坏现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禁止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
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影响植物生存 (略) 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清於过程中应建立截水、蓄水、放水联动机制,在确保最低生态下泄流量的同时,根据下游水质情况对截水量、蓄水量及放水量进行适当调整。
营运过程中按照环境容量控制游客量;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严禁 (略) 内排放;对参与性的游览活动 (略) 域进行,各构筑物周边采用“草灌乔结合”原则,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修复等。
5、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略) (略) 备案。
6、落实报告书提出环境监理措施。重点对清淤工程底泥堆场采取防渗、防雨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避免堆场地表径流影响水质。严禁油料泄露和随意倾倒废油料,以免造成土壤和水环境污染。严禁将污水、垃圾抛入周边水体。施工营地或施工现场应尽量远离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 (略) 定期监测噪声,及时纠正和采取缓解措施超过噪音标准情况。
7、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8、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在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 (略) 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林业、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