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工程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2023-JLSWSS-G1006)
2024年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军队采购相关规定,我部于2023年12月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2301工程施工招标会议。并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将本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经评审排名的第一名( (略) 建 (略) )、第三名(宏盛 (略) )、第四名(山西 (略) )被质疑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受到行政处罚,经我部核查,经评审排名的第一名( (略) 建 (略) )、第三名(宏盛 (略) )、第四名(山西 (略) )及第五名(中 (略) )均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受到行政处罚,涉嫌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我部党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复同意后,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建工 (略) )为230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7日
如有关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将异议文件盖章以邮件形式向指定邮箱进行反馈,*@*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91-*、*
地 址:西藏自 (略) 江孜县
招标投标监督
招标人纪检监督电话:0891-*,接受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招标人业务部门监督电话:0891-*,接受政策咨询和违规违纪行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