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将《省人民政 (略) 2020年度第4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1〕1665号)批准范围中的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拟用地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2024H-016号
(2)地块位置:六角亭街 (略) 松 (略)
(3)规划用途:医院用地
(4)土地面积:1.#公顷
二、公示日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申请用地单位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人:黄先生 廖女士
联系电话:0718-#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