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略) (略) 按照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下达的采购任务,根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略) 的委托,现对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微信 (略) 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相关要求 金额(万元)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微信招商平台 微信招商平台的设计、开发、制作、维护工作 30
合计金额:30万元
注: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正,投标人的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应涵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特别说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2、所提供的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3、因违反政 (略) 政处罚期间或因违反政府采购法正在 (略) 理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日至 * 日14:30分前;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管委会 (略) 议室( (略) 市 (略) 区茶园江桥路一号);
(四)投标起止时间: * 日 (略) 时间14:20-14:30;
(五)开标时间: * 日 (略) 时间14:30
(六)开标地点: (略) 区管委会 (略) 议室。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大写: * 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日12:00分前由 (略) 在地的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 (略) 经济 (略) (略) 帐户上。
帐户名: (略) 经济 (略)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 ***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微信招商平台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 (略) 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 (略) 负责。并在开标时带上回单备查。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以转帐的方式无息退还, (略) 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机构恕不接受。
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人质疑权利
(一)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下列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存在明显限制性、倾向性条款;
2、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违反规定的;
3、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违反相关规定的;
4、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违反相关规定的;
5、采购组织程序违反相关规定的;
6、 (略) 违反相关规定的;
7、采购人、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及经办人员、 (略) 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没有回避的;
8、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评审专家之 (略) 为的;
9、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假借其他企业资质围标串标谋取中标(成交)的;
10、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 (略) 、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以上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等。
(略) 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谈判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谈判、竞争性谈判、澄清、定标等采购环节。
中标(成交)结果是指中标(成交)预公示结果及采购人确定后的中标(成交)结果。
(三)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对澄清、补遗、修改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澄清、补遗、修改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质疑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
十、投标人投诉权利
投标人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 (略) 门提起投诉。
十一、财政监督
监督电话:023— *** 。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经济 (略) (略)
联系人:耿老师
邮 编: ***
电 话:(023) ***
(二)采购人: (略) (略)
(三)联系人:段平
邮 编: ***
电 话:(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