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危废暂存间项目 | 中宁县宁安镇东华村第三污水处理厂西南角 | 宁夏 (略) | (略) 立恒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第三 (略) 内西南角,不新增用地。厂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5°42′22.723″,北纬37°29′35.032″。本项目占地面积24平方米,混凝土结构。将整个危废暂存间划分为两个区域,左侧存放实验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右侧存放废机油;左侧区域放置50kg带盖耐酸桶,同时下方设置托盘,托盘为防腐材料,设置导流槽及废液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地面、废液收集池采用混凝土硬化后并涂刷一层环氧地坪,混凝土浇筑厚度为30cm,漆膜总厚度为6mm左右。危废贮存库内地面沿墙单侧设有导流槽(408×16×40cm),事故时废液经导流槽收集最终进入废液收集池(66×50×75cm),废液收集池配置自吸泵1座,主要用于将废液收集池里面的事故液体抽到废液桶中。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暂存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和水质监测站实验废液及废机油,废液的主要成分为重铬酸钾、氢氧化钠、硫酸汞、水杨酸钠、过硫酸钾等,产生的废液倒入塑料桶中密封后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废物量较少且均密封储存,暂存间设置换气扇1个。以上储存危废产生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仅对厂区内危险废物进行储存、转运,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人员依托厂区现有人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通风装置、厂内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采取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各类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间,运营过程中不新增员工,均为公司现有员工,故不产生生活垃圾。库内所暂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按规范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