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特别是现状为农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属于医疗卫生用地,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地块变更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中 (略) 东侧(东临诚信大道, (略) 疾控中心),新建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中心地理坐标为E:104°7′58.834″,N:36°32′87.620″。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用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三种方式进行,三者相互支持、相互印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内 (略) 域现状与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 (略) 中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同诚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国芳综合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