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10吨AP19013、50吨AA20325B02、2500吨AA20320A04水溶液、7600吨AA20321A04水溶液高端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略) 横店工业区江南二路323号 | 浙江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2280平方米,按新规范建设1幢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同时利用现有厂房3幢,购置反应釜、三合一、离心机、干燥机、换热器等设备。 | 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废水经分质、分类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纳管协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 2013)和《 (略) (略) 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入网企业水质要求的通知》(东生态办[2017]12号)要求后纳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含卤素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常温*二醇+-20℃*二醇)+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后纳入含卤素废气预处理系统(大孔树脂吸附),再纳入末端废气集中处理系统(RTO 焚烧+急冷塔+碱喷淋);不含卤素的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常温*二醇+-20℃*二醇)+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再纳入末端废气集中处理系统(RTO 焚烧+急冷塔+碱喷淋);在建污水处理站高浓废气(调节池、兼氧池、厌氧池、污泥池等),采用“碱喷淋”预处理,再纳入末端废气集中处理系统;湿式氧化废气,采用“水喷淋”预处理,再纳入末端废气集中处理系统。含氢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常温*二醇+-20℃*二醇)+水喷淋处理后排放。发酵废气采用二氧化氯+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在建污水处理站低浓废气采用碱喷淋+次氯酸钠氧化+水喷淋处理后排放。在建危废仓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蒸馏残液(渣)、滤液(渣)、干燥冷凝液、发酵浓缩液等,危化品废包装材料、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废气冷凝后无法回用和大孔树脂再生产生的废溶剂、废导热油等危废通过厂内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物化污泥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 (略) 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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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C幢3楼投资项目审批后台服务区(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