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
《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
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包含城关街道、十里铺街道、色河铺镇、中村镇、高坝店镇,总用地面积为598.70公顷。因山阳县“三山夹两川”的地形地貌,为保持高新区边界的完整性,避免耕地小地块切割高新区空间范围,将部分现状耕地保留,且不改变耕地性质。其中:
山阳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业园东至山阳县第二水厂,高新一路,南至国道242以南,西至洞峪口村,北至坡缘或村居,规划用地面积为403.32公顷;
山阳大健康产业园东至磨沟口桥,北至甘沟口团结路,南至必康大道,西至山阳县城区第三中学西侧,规划用地面积为171.72公顷;
山阳钒金材料产业园以陕西五洲矿业为核心,东、北至平安路,南至山郭公路,西至小河路,规划用地面积为23.66公顷。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4.产业布局
规划区总体形成“一区一心、三园三组团”的空间开发格局。
“一区”:即以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总称,按照“一县一区”原则,整合兼并其他工业集聚区,科学划定高新区功能范围,对标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标准,打造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承载基地。
“一心”:即以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建设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实现高新区现代化管理及运营、发展高新区主导产业及配套产业为主旨,以安全生产为根本,综合服务中心体现县政府部门对高新区统筹建设、管理、运营、服务职能。
“三园”:即山阳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业园、山阳大健康产业园、山阳中村钒金材料产业园,按照“一区多园”、一个开发区产业园最多不超过3 个设置要求,形成与主导产业承载相匹配的产业功能区。
“三组团”:即按照“一园一业”、一个开发区布局1~3个主导产业要求,围绕三个主导产业形成“电子信息产业组团、新材料产业组团、大健康产业组团”三大产业组团。
二、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阳县城关镇五里桥社区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914-*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陕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C座1008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单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