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5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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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精河工业园区开源大道东侧精 (略) 院内 | 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 (略) 天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