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新田县星中心商住体1301住宅
标的状态:空置状态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30 00:00:00-2024-09-23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新田县星中心商住体
联系人:龙波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内容
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位于新田县星中心商住体1301住宅,标的不动产证号:湘(2024)新田县不动产权第*号。室内为毛坯。水电气设备(供水、供电、排水、 (略) 、有线电视等)齐全。起拍价59.*元,竟买保证金*元。
二、相应说明
1、付款方式和期限。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款。
2、佣金。买 (略) 支付标的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并于成交之日起,当日付清。
3、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比例计算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交纳。 (略) 代收代缴,并于成交之日当日内付清。
佣金、交易服务费交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户号:*65
开户行:中国 (略) 新田支行;
成交价款交入以下账户:
户名:新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银行:湖南新田农村 (略)
账号:*99
4、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及相关手续中买卖双方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标的移交:标的以现状的形式移交。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委托方负责移交。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接管等相关事宜,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熟读《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出售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 交易条件
竞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执行。
四、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 YZGZ-2024CQ-212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5日09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6日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5日16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 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5日16时3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
优先购买权 否
起始价: 59.*元
增价幅度 0.*元
交易方式 网络拍卖
出售限制方式 无限制,无底价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略) 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保证金约定事项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退回至原汇出账户;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 (略) (略) 退回至竟得人原汇出账户。
交易条件:
按拍卖公告要求,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履行了报名手续的中国公民均可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