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泸水分局)、*(兰坪分局);传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编:* 一、怒江州香橼庄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
项目名称 | 怒江州香橼庄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六库镇古登乡干本村 | 建设单位 | (略) 古登乡人民政府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8362.8m2,总建筑面积4207.23m2,建设内容包括香橼酒生产车间,果脯、果干生产、包装车间,产品储存间,设备用房,办公会议中心等。设有1条香橼酒生产线和香橼果脯、果干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果脯40t、香橼干片100t,加工原浆香橼酒450t,调制成中低度香橼酒2000t以及高度香橼酒1000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蒸汽发生器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醇废气)、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固废产生异味、烘干异味、柴油发电机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环节有洗瓶用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鲜果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蒸汽发生器用水、实验室用水、办公生活用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高浓度工艺废水及综合废水,其中高浓度工艺废水为蒸馏残液,综合废水包括:洗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鲜果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蒸馏残液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室内生产设备噪声;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烂果、果核、果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纯水设备更换的滤芯、滤膜、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必须公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 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为全密闭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将车胎冲洗干净。在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应减速慢行,尽量减少粉尘的影响。 对机械设备、汽车轮胎定期进行冲洗,降低机械设备和轮胎上的泥土含量,减少在场地内产生的扬尘。 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等。 及时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防止非正常工况排放。 靠近恩河社区幼儿园一侧施工时加高施工围挡,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严禁出现废气污染事故。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由2m3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不外排。 加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管理,及时检修,防止漏油污染事故发生。 建筑材料堆场周围应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cm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走,进而影响地表水体(怒江)。 严禁向怒江及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经沉淀处理后,悬浮物浓度降低,静置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施工回用不完的应取得相关排污许可后外排。 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禁止向怒江倒废水,禁止施工人员在河道内清洗设备。 项目建设方应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对开挖场地进行必要的挡拦设施及临时排水沟的建设。 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在建设过程中,严禁扰动和破坏河床、严禁开挖河道砂石、严禁越界越位施工,严禁侵占河道、严禁污染水质水体、严禁阻碍河道行洪,严禁乱扔乱弃垃圾、渣土、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机械器具等。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项目运输车辆途经村庄和学校等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减轻对居民和学校的影响和干扰。 施工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恩河社区幼儿园一侧布置,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严禁抛扔钢管。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包含拆除场地内已设的施工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场;施工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根据《怒江州香橼庄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项目建设期间共产生开挖土石方0.5万m3(其中表土剥离0.1万m3),回填土石方0.5万m3(其中绿化覆土0.1万m3),内部调运0.18万m3,不产生永久弃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5、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烂果、果梗及果渣及时运出,当天清运完毕,严禁烂果、果梗、果渣堆放在制酒车间、露天堆放,防止臭气溢散。烂果、果梗及果渣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散落遗漏,减少环境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站设于厂区西南角远离居民点一侧,运营期拟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地面设绿化防护带,以降低和减缓恶臭污染影响, 为了防止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需要企业对污水站加强管理,对产生的污泥及栅下物,及时收集、及时处理,避免其在厂区内长期堆放,散发臭气。 加强生产车间通排风。 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 6、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在污水处理站北侧设1个5m3的化粪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 在厂区西南角远离居民点一侧设1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0m3/d。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液经过预处理(一级厌氧发酵生物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厂内综合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环评推荐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二级厌氧消化+AAO生物脱氮除磷处理+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废水处理技术单位,根据项目水质特点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调试,以满足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做到处理出水稳定达标。 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用于厂区内、厂区外围香橼果树、厂区外农田灌溉,不外排。 项目区内灌溉香橼果树采用人工灌溉方式,项目区外设1个80m3的灌溉储水池,项目区外香橼果树区从灌溉储水池出口设约100m的灌溉水管完成灌溉,灌溉农田区域采用储水池出口敷设约65m管道接入已有灌溉沟渠,再接入农田中进行灌溉,储水池出口设阀门,灌溉时再将阀门打开,设专人对灌溉出水进行监管,并记录灌溉用水时间、频次、水量、排入哪一家农户的农田等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严禁设灌溉泄水口,严禁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中。 7、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生产设备全部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并在设备底部应加装防振措施。 8、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烂果、果梗及果渣及时运出,当天清运完毕,严禁烂果、果梗、果渣堆放在制酒车间、露天堆放,防止臭气溢散。烂果、果核、果渣运至香橼果园沤肥后作为肥料施用,严禁乱堆乱放。 纯水设备更换的滤芯、滤膜、树脂、活性炭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更换后带走处置。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实验室废液(危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1-49)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属(危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经危险固废装置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内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9、地下水、土壤防范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一般防渗区产品储存间、香橼酒生产车间、包装车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设备用房、门卫室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采取针对性的处理处置措施,使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杜绝乱堆、乱弃固体废弃物,加强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 建设单位应设置专人定期巡视污水管道,对易造成磨损和破坏的部位,应特别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现象,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排除。 安排专人负责全厂的环保设备、台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厂内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怒江州香橼庄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开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二、云南华电怒江兰坪秦归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 | 云南华电怒江兰坪秦归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怒江州兰坪县石登乡、河西乡交界附近的东南侧坡地 | 建设单位 | 兰坪华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怒江州兰坪县石登乡、河西乡交界附近的东南侧坡地,占地面积约178.2913hm2,分为西区、北区、东南区3个片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14′321″~99°19′802″、北纬26°45′163″~26°49′272″之间。本光伏电站装机额定容量为100MW,安装容量为121.95792MW,容配比为1.219,为复合光伏电站。共由27个3.15MW、6个2.5MW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块峰值功率为545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33台箱式变压器、444台225kW的组串式逆变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排对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的噪声污染。 4、固废:施工期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粪便的影响。 5、生态:施工过程中对植被和植物、动物及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产生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电站在运营期间为了保证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洁,会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不定期擦洗,电池组件一般每年清洁2次,分片区依次清洁(每次清洗约1个月完成),清洗方式为人工擦拭,项目光伏板仅用抹布进行擦洗,不进行冲洗,无冲洗废水产生。 3、噪声: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声源强度约70dB(A),项目设备安装在逆变器室或箱变室内,安装时采用减震垫橡胶垫等,噪声可减少15dB(A)左右,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昼间及夜间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废太阳能电池板、废矿物油对外环境的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气处置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②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③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④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 ⑥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⑦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2、废水处置措施 ①生活污水:3个施工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各经1个3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及时按规定转运。 ②建筑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③雨季径流: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共3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容积均为3m3。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④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噪声处置措施 ①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可能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使各种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应要求。 ②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在村庄附近设置减速及禁止鸣笛标志,以减小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③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物资运输时段,避开当地居民休息时段;严禁夜间运输施工物资;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处置措施 ①项目出渣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优化弃渣方案,加强后续水保设计,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②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 ④项目临时堆场应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堆场应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中合理、有序地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 ③施工期间应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有植被、植物,少挖填方,多保留现有的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 ④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⑤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产生的开挖方及时用于场平,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⑥临时表土堆场设置3个,分别布置在3个施工场地内,采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和覆盖措施,使用完成后进行绿化,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⑦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大型植被的行为发生。 ⑧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作物,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 ⑨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⑩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涉及主要占用植被为寒温草甸,该植被类型十分脆弱,土层较薄,被破坏后极难恢复;施工前期对箱变及周边硬化区域的表土剥离措施,新增排水沟、沉砂池,施工期间集电线路开挖土的临时覆盖措施;施工末期集电线路区域的撒草以便于植被恢复。 ?项目区农/林光互补工程确定后需开展专家论证后再进行建设。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厂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 ?在规划项目施工中除了永久设施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和生境外,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施工中要杜绝对溪流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生脊椎动物的事件发生。 ?施工所需的破坏及平整作业阶段,如果发现调查错漏的《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重点保护植物对象,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同时上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对箱式变压器设置隔声罩、加强绿化,并加强设备维护。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废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运至水树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的库房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②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用有盖容器盛装,再运至水树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露天堆放,禁止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暂存时能防风、防雨、防流失。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企业执行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建立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理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生态 ①项目实施了农/林光互补,在光伏板区域将种植经济作物,光伏组件离地高度为2.5m,满足《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 号)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的要求。 ②对太阳能电池板、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围空地进行人工绿化。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 ③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④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⑤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如:用灯光、声音驱虫),减少杀虫剂使用量。 ⑥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 ⑦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云南华电怒江兰坪秦归山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开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