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监督局:
报来《 (略) 管理监督局关于请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百城管报〔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区域内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避免大量的垃圾堆置, (略) 日益严重的垃圾处置问题。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将有 (略) 右江区面临的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的出路问题,实现废物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对推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一期处理能力为700t/d,配置1台7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5MW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2.8万m3总库容的飞灰填埋场和炉渣综合利用中心;预留二期扩建1×500t/d焚烧线+1×10MW汽轮发电机组规模用地。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2866.43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项目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68%,即8866.43万元。剩余34,000.0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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