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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 秀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补 短 板 项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区 品 质 化 提 升 项目 登 峰 街 老 旧 小 区 改 造 监 理 招 标 公 告1. 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越 秀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补 短 板 项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区 品 质 化 提 升 项 目 登峰 街 老 旧 小 区 改 造 已 由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关于 越 秀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补 短 板 项 目 二 期 老 旧 小 区 改 造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复函 穗 越 发 改 投 批 2022 20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房 屋 管 理 局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单 位 为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 , 项 目 资 金 为 区 财 政 资 金
100%。 招 标 人 为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项 目 的 监 理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招 标 项 目 概 况2.1.1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越 秀 区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补 短 板 项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区 品 质 化 提升 项 目 登 峰 街 老 旧 小 区 改 造 监 理2.1.2工 程 建 设 规 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项 目 提 升 范 围 面 积 约 3 6 .2 公 顷 。 本 项 目 建 设 内容 拟 对 登 峰 街 道 十 个 社 区 实 施 微 改 造 , 项 目 包 含 狮 带 岗 社 区 下 塘 社 区 清 水 塘 社 区 云 泉 社 区 横 枝 岗 社 区 恒 福 社 区 淘 金 北 社 区 金 麓 社 区 童 心 社 区 宝 汉 社 区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为 沿 街 道 路 修 整 , 以 及 部 分 老 旧 建 筑 物 翻 新 , 绿 化 改 造 约 8 0 0 0 平 方 米 , 道路 铺 装 改 造 约 3 9 5 3 5 平 方 米 , 修 缮 社 区 围 墙 约 1 8 7 5 米 , 进 行 三 线 改 造 约 5 6 2 0 米 ,楼 梯 间 墙 体 翻 新 约 1 1 3 9 2 9 平 方 米 , 楼 道 照 明 灯 具 更 换 约 1 9 1 8 个 室 内 消 火 栓 更 换 1 9 5 1个 等 公 共 设 施 改 造 。 社 区 改 造 范 围 内 住 宅 主 要 以 9 层 为 主 , 建 筑 高 度 多 为 27米 以 下 。2.1.3工 程 建 设 地 点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登 峰 街 道 狮 带 岗 社 区 下 塘 社 区 清 水 塘 社 区 云 泉 社 区 横 枝 岗 社 区 恒 福 社 区 淘 金 北 社 区 金 麓 社 区 童 心 社 区 宝 汉 社 区 。2.1.4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 暂 定 约 人 民 币 4017.87万 元 。2.2 招 标 范 围2.2.1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设 1个 标 段 。2.2.2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范 围 内 所 有 工 程 内 容 的 监 理 工 作 , 具 体 招 标 内 容 包 括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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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的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工 程 收 尾 阶 段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整 改 工 程移 交 工 程 结 算 等 及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阶 段 含 缺 陷 责 任 期 , 下 同 的 质 量 控 制 职 业 健康 安 全 及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投 资 控 制 进 度 控 制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组 织 协 调 安 全文 明 施 工 绿 色 施 工 管 理 协 调 建 设 单 位 和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各 方 的 工 作 关 系 等 。2.2.3 监 理 服 务 期 限 : 自 监 理 人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参 加 由 招 标 人 组 织 的 第 一 次 进 场动 员 会 之 日 起 算 , 至 所 有 工 程 保 修 期 结 束 且 办 妥 竣 工 结 算 此 处 指 终 审 部 门 的 竣 工 结 算 止 。 2.3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99.83 万 元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或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监 理专 业 *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香 港 企 业 参 加 投 标 的 , 须 在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备 案且 备 案 的 业 务 范 围 满 足 本 项 目 资 质 要 求 。3.2关 于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3.3拟 派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须 具 有 建 设 部 2006年 4月 1日 后 颁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 且 其 注 册 证 书 专 业 为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注 册 执 业 单 位 为 本公 司 , 并 具 备 本 科 或 以 上 学 历 。 或 已 在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且 备 案 的 资格 满 足 本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资 格 要 求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注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建 筑 业 证 照 分 离 改 革 衔 接 有 关 工 作的 通 知 建 办 市 2021 30号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建 办 市 函 2022 361号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建 设工 程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粤 建 许 函 2022 846号 的 要 求 设 置 。 依 据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印 发 香 港 工 程 建 设 咨 询 企 业 和 专 业 人 士 在 粤港 澳 大 湾 区 内 地 城 市 开 业 执 业 试 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粤 建 规 范 2020 1号 , 详见 链 接 : http://** , 自 2021年 1月 1日 起 , 经 备 案 且 备 案 的 业 务 范 围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香 港 企 业 参 加 勘 察 设 计和 监 理 项 目 的 投 标 , 允 许 经 备 案 且 备 案 的 业 务 范 围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担任 勘 察 设 计 和 监 理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中 的 相 应 职 务 。 满 足 前 述 内 容 的 香 港 企 业 及 香 港 专 业人 士 参 与 本 次 投 标 的 ,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满 足 评 审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3.4其 他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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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的 意 思 表 达 清 楚 , 投 标 人 代 表 被 授 权 有 效 。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持 有 工 商 行 政 或 市 场 监 管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法 人 营业 执 照 , 按 国 家 法 律 经 营 。香 港 企 业 独 立 参 加 投 标 的 , 须 在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且 备 案 的 业 务范 围 满 足 本 项 目 要 求 。 投 标 人 已 按 规 定 格 式 签 名 盖 章 投 标 人 声 明 详 见 附 件 一 。 投 标 人 在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建 立 了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 且 拟 担 任 本 项 目 的 总 监理 工 程 师 是 本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中 的 在 册 人 员 。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取 自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人 在 信用 管 理 平 台 的 信 息 ,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交 相 关 资 料 , 若 招 标 人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的 评 审 时 点 也 相 应 延 长 。 信 用 档 案 办 理 详 见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监 理 企 业 信 息 录 入 指 引 http://** 投 标 人 未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 与 其 它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理 关 系 的 按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投 标 人 声 明 第 六 条 内 容 进 行 评 审 。 如 不 同 投 标 申 请 人出 现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情 形 , 则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 未 被 列 入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名 单 。 本 项 评 审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资料 , 按 资 格 评 审 时 广 州 交 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系 统 比 对 的 结果 进 行 评 审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2023 年 月 日 时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 电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4.2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时 间 含 本 日 :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至 2023年 月 日时 分 。注 :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开 始 发 布 招 标 文 件 ,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时 间 为 招 标 公 告 发 出 之日 起 至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止 ,并 从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备 标 时 间 。4.2.1投 标 人 通 过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应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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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办 理 网 上 投 标 登 记手 续 。 按 照 交 易 平 台 关 于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项 目 的 相 关 指 南 进 行 操 作 。 详 见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交 易 中 心 网 站 。注 : 在 投 标 登 记 时 , 投 标 人 应 按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章 委 托 人 要 求 项 目 监 理 人 员组 成 配 备 要 求 表 中 的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在 交 易 系 统 中 填 写 监 理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表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二 , 表 中 的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将 由交 易 系 统 提 取 后 供 各 相 关 单 位 在 中 标 人 履 约 时 进 行 比 对 查 核 。4.2.2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4.3本 项 目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注 : 1 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流 程 详 见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发 布 的 最 新 版 操 作
指 引 。 2 投 标 人 应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网 站 办 理 网 上 投 标 登 记 手 续 。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备 标 时 间 。4.4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本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时 间 10日 前 向 招 标 人 书 面 提 出 。注 :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可 以 通 过 线 下 或 线 上 的 形 式 提 出 异 议 。 线 上 提 出 异 议的 , 应 通 过 交 易 平 台 提 交 , 招 标 人 也 应 通 过 交 易 平 台 答 复 线 上 提 出 的 异 议 。 具 体 按 照 交易 平 台 相 关 指 南 进 行 操 作 。 作 出 答 复 前 , 应 当 暂 停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数 字 交 易 平 台 http://**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备 用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光 盘 的 规 定 : 时 间 为 :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2023 年月 日 时 分 地 点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第 开 标 室 。 电 子 光 盘 需 按 规 定 封装 , 投 标 人 将 数 据 刻 录 到 光 盘 之 后 , 投 标 前 自 行 检 查 文 件 是 否 可 以 读 取 。 5.2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将 予 以 拒 收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网 址 :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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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网 址 : http://**-portal//index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网 址 : http: //http://**/ 等 媒 体 上 发布 , 本 公 告 的 修 改 补 充 ,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上 发 布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麓 景 东 路 55号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联 系 人 : 李 小 姐 电 话 : 020-*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 州 珠 江 监 理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永 泰 路 50号 101房联 系 人 : 林 工 电 话 : 020-*异 议 受 理 部 门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麓 景 东 路 55号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联 系 人 : 李 小 姐 电 话 : 020-*招 标 监 督 机 构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监 督 电 话 : 020-*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华 东 路 353号 锦 桦 荟 3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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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投 标 人 声 明 投标人声明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建 设 和 水 务 局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办 事 处 :本 公 司 就 参 加 项 目 投 标 工 作 , 作 出 郑 重 声 明 :一 本 公 司 保 证 投 标 登 记 材 料 及 其 后 提 供 的 一 切 材 料 都 是 真 实 的 。 如 我 司 成 为 本 项目 中 标 候 选 人 , 我 司 同 意 并 授 权 招 标 人 将 我 司 投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人 员 业 绩 奖 项 等资 料 进 行 公 开 。
二 本 公 司 承 诺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如 实 投 标 , 真 实 反 映 企 业 实力 , 公 平 竞 争 , 不 弄 虚 作 假 , 不 以 低 于 监 理 企 业 成 本 价 竞 标 而 降 低 监 理 服 务 质 量 , 不 与任 何 建 设 单 位 订 立 违 背 监 理 企 业 成 本 取 费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阴 阳 合 同 进 行 恶 性 竞 争 ,扰 乱 市 场 秩 序 , 不 与 其 他 单 位 串 通 投 标 或 以 行 贿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 不 出 借 资 质 转 包 或 违法 分 包 监 理 业 务 。三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项 所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四 本 公 司 及 其 有 隶 属 关 系 的 机 构 , 没 有 参 加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编 写 工 作 本 公 司与 本 次 招 标 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没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五 本 公 司 承 诺 , 中 标 后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六 与 本 公 司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包
括 : 。 注 : 本 条 由 投 标 人 如 实 填 写 , 如 有 , 应 列 出 全 部 满足 招 标 公 告 资 质 要 求 的 相 关 单 位 的 名 称 如 无 , 则 填 写 无 。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 或 本 声 明 陈 述 与 事 实 不 符 , 经 查 实 , 本 公 司 愿 意 接 受 公 开 通报 , 愿 意 按 照 广 州 市 建 筑 市 场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穗 建 规 字 2019 16 号 的 规 定 被记 录 为 失 信 信 息 , 本 公 司 对 失 信 行 为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已 知 悉 。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法 律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 声 明 企 业 : (企 业 公 章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字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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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序 号 姓 名 岗 位 职 称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 号1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代 表2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3 机 电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4 给 排 水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5 造 价 工 程 师
6 监 理 员7 安 全 员8 资 料 员备 注 :1 岗 位 要 求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除 外 由 招 标 人 根 据 项 目 管 理 需 要 在 本 表 备 注 中 明 确 提 出 , 如 : 拟 派 驻施 工 现 场 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代 表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监 理 员 等 。 以 上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将 由 交 易 系 统提 取 后 供 各 相 关 单 位 在 履 约 时 比 对 查 核 。
2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本 表 备 注 中 的 岗 位 要 求 , 填 写 本 表 岗 位 栏 和 相 关 人 员 姓 名 职 称 和 职称 证 书 编 号 栏 。 职 称 栏 填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或 无 无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的 ,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栏 填 无 同 时 具 备 职 称 证 书 和 资 格 证 书 的 ,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号 栏 填 职 称 证 书 编 号 。 投 标 人 完 整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内 容 后 , 投 标 登 记 方 能 成 功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可 以 补 充 修 改 替 代 )。3 如 评 标 办 法 对 投 标 人 拟 投 入 的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进 行 评 审 的 , 如 相 同 岗 位 投 入 人 员 姓 名 与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表 中 姓 名 为 准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团 队 人 员 职 称 或 资 格 含 证 书 编 号 情 况 与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 以 投 标 人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为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