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4】第5号
(略) 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清2024-05号 | 发展西路北,乐凯大街西 | 6209.33 | 工业用地 | 50年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30 | 绿地率≤20 | ≤60 | 466 | 466 |
备注::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6】1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保政办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清苑经济开发区实际,园区准入条件规定单个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工业项目用地创税率不低于30万元/亩·年,容积率不低于1.2,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吨标准煤/万元,建设项目应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出让地块产业类型应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新经济产业为主,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通过拟入开发区项目评审会后签订开发区入园协议;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
清2024-06号 | 新华西路南、博源电气西 | 79965.23 | 工业用地 | 50年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30 | 绿地率≤20 | ≤60 | 6958 | 6958 |
备注::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6】1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保政办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清苑经济开发区实际,园区准入条件规定单个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工业项目用地创税率不低于30万元/亩·年,容积率不低于1.2,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吨标准煤/万元,建设项目应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出让地块产业类型应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新经济产业为主,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通过拟入开发区项目评审会后签订开发区入园协议;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本次拍卖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2024年3月24日 17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3月25日10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先生031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5日
信息来源:http://**-8c1f-485e-adb8-b64d5a3bc2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