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 (略) 表彰[2021]6号)及《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度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的通知》(泉丰委办发明电[2022]2号)要求,并经区委常委会第38次会议研究通过的丰泽区2021年度表彰奖励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向丰泽区 (略) (略) 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595— ***
0595— ***
泉州市丰泽区 (略) (略)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