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 (略) 年产10000吨邻*酸*酯苯磺酰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 (略) 年产10000吨邻*酸*酯苯磺酰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纬六路北侧、经一路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邻*酸*酯苯磺酰胺及其他副产品生产线、制氯生产线及配套构筑物。项目建筑面积19536m2,主要建设生产装置、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仓库厂房、科技楼、综合楼及锅炉房、配电房、污水处理站、应急池等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邻*酸*酯苯磺酰胺,以及其他副产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
http://**_4SaAcA 提取码:ma4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 (略) 徐工,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阿克苏地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 (略)
通讯地址: (略) 中原路1号环保局集资楼1号楼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