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发〔2022〕32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天政办便函〔2023〕17号)、《天台县县级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企〔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按规定通过“政企通”平台开展项目申报后,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以及相关工业镇(街道)开展了政策落实的数据梳理、审核、汇总,1月29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提出了政策拟扶持奖励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发文之日起算。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提出,我局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
附件:天台县2023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政策拟安排方案
联系电话:县经信局 刘建斌 陈鄂*
举报电话:县第二纪检监察组 邱喆*
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