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易编号: 区集资竞#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服务 (略) (略) 斗门镇八#村经济合作联社委托定于 2024-11-29日10:00时对旧赤水坑队厂房 6300平方米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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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5年后开始递增,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10.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 (略) (略) 斗门镇八#村经济合作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宗·年。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4-11-29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4-11-22 9:00 起至 2024-11-28 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 (略) 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 (略) (略) 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 (略) 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1-28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00 元整(¥#.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 (略) 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意向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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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 (略) 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 (略) 理,并将其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11-29 10:00 前 (略) 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 (略) 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略) (略) 斗门镇八#村经济合作联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未经出租方允许,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将资产转包给任何人,否则以违 (略) 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农村集体所有。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拟定于2024-12-01至2039-11-30,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方支付租金,逾期一天#方应向#方支付应付租金的 3 %违约金。逾期 2 个月视为#方单方违约,#方有权收回该厂房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履约押金。 (二)#方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给该厂房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方有权收回该厂房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履约押金,#方还应承担厂房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方必须合法经营,严禁在租赁物业内违章搭建或违章改造。#方若发现#方有任何违法经营或违约行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有权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方全部经济损失。 (四)#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方交付厂房,逾期一天应向#方支付当期应付租金的 3 ‰违约金。逾期 2 个月视为#方单方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方应双倍返还#方所交合同履约押金,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方的生产与经营,使#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方应双倍返还#方所交合同履约押金,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方不得经营废品回收、车辆维修相关行业,不得占道经营,否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有权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方全部经济损失。 (七)#方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消防要求的情况下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否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有权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方全部经济损失。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略) (略) 斗门镇八#村经济合作联社 | ||||||||||||||||||||||
联系人: 李文海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略) 斗门镇八#村村委会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林梓楠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井岸镇飞龙街22号) | ||||||||||||||||||||||
附件:合同样本 |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 |||||||||||||||||||||
2024年11月20日 |